手机看新闻
[摘要] 本篇内容是临潼区最新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安排,各位家长可以一键收藏,随时查询分享!
一年一度的学区划分牵动着家长们的心,5月21日,2021年西安学区划分重磅出炉!为此,西安房小妹时间整理了学区划分,并且区分部分学区范围内对应楼盘,希望为大家置业提供参考。
本篇为各位家长关注的临潼 学区划分,一键收藏,实时更新 ,房小妹按照道路大致整理出 学区范围内 楼盘,大家速度查看自家孩子能上哪个学校吧。
特别提醒:
本次房小妹只是根据2021年 学区划分,将 学区范围内 楼盘进行整理,但这只是地理位置的匹配,是否可以入学需根据教育局及学校具体招生入学政策,再结合个人具体情况综合决定,切勿盲目 购房!
备注:
1.由于拆迁、建设、街道门牌号变更等造成的特殊问题,将依据 户籍登记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2.在入学登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户籍审核;
3.各区县教育局每年将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学校的容纳量等实际情况对 学区进行微调,具体以当年5月公布为准;
4.未尽事宜,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安排,详情请咨询各区县教育局。
政策原文如下:
附件4
临潼区小学学区划分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区(服务范围) |
1 | 华清小学 书院校区 | 秦陵北路以南,东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姜寨南路以东,西大街以南,健康南路、牡丹路以东,房西路以西,快速干道以南,会昌路以西,秦陵南路以北,东二环路(瑞麟大道)以西区域。 |
2 | 华清小学 胡王校区 | 东二环延伸段(秦安酒店门前路)以南,东二环路(瑞麟大道)以东,秦陵南路以南,会昌路以东,快速干道以北,房西路以东区域。 |
3 | 临潼小学 | 体育路以西,108国道以东,桃源中路以南,桃源西路以东,桃源路以南,东站路、人民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东环路、秦陵北路以北区域。 |
4 | 铁路小学 | 健康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行者路以东,快速干道、 西关正街以北区域。 |
5 | 康复路小学 | 牡丹路以西,快速干道以南,行者路以西,文化西路以南,连霍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骊山街办东安村。 |
6 | 骊山小学 | 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南,人民北路、东站路以西,行者交界处以东,文化西路以北,健康路以东,西大街以北,姜寨路以西区域。 |
7 | 实验小学 | 108国道以西,桃源中路以北,桃源西路以西,桃源路以北,行者交界处以东区域,骊山街办陈沟村。 |
8 | 骊山新家园 学校 | 东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西临高速临潼收费站出入口, 北至陇海线,南至曲江度假区范围内及芷阳、张铁、高沟、杨寨村拆迁区域. |
9 | 机筑小学 | 新丰机筑处,新丰街办严上村部分组、席家村、梁赵村、姚罗村部分组。 |
10 | 砖房小学 | 体育路以东,东二环延伸段(秦安酒店门前路)以北区域,秦陵街办砖房村。 |
11 | 行者小寨小学 | 行者街办小寨村、西河村、下朱村。石油城小区,大城小院小区。 |
12 | 行者小学 | 行者街办行南村、行北村、行东村、下朱村、西沟村。 |
13 | 行者白庙小学 | 行者街办白庙村、西河村、张庄村。 |
14 | 行者马坊小学 | 行者街办马坊村 |
15 | 行者北庄小学 | 行者街办北庄村、西沟村。 |
16 | 斜口小学 | 斜口街办街道、张铁村、高沟村。 |
17 | 斜口代张杨 小学 | 斜口街办代张杨村 |
18 | 斜口柳树小学 | 斜口街办柳树村、于李村。 |
19 | 斜口付家小学 | 斜口街办付家村 |
20 | 斜口窑村小学 | 斜口街办窑村 |
21 | 斜口岳家沟 小学 | 斜口街办岳沟村 |
22 | 斜口韩峪小学 | 斜口街办韩峪村、洪庆沟、洞北村、洪庆堡、马斜村、 军王村、房河村、龚吕村、白鹿观村、枣园村。 |
23 | 新丰樊赵小学 | 新丰街办樊赵村、五店村。 |
24 | 新丰皂安小学 | 新丰街办皂安村、湾李村。 |
25 | 新丰戏河小学 | 新丰街办坡张村 |
26 | 新丰小学 | 新丰街道、铁路系统新丰段、新丰街办姚罗村、刘寨村。 |
27 | 新丰长条小学 | 新丰街办长条村、严上村、梁赵村。 |
28 | 零口鸿州小学 | 零口街办王庙村、大寨村、北潘村、南韦村、冯李村。 |
29 | 零口童家小学 | 零口街办范家村 |
30 | 零口中牛小学 | 零口街办北牛村 |
31 | 零口董庙小学 | 零口街办董三府村、零塬村。 |
32 | 零口小学 | 零口街办零口村、西段村、零塬村许庄组。 |
33 | 零口孟塬小学 | 零口街办孟塬村、西洼村。 |
34 | 土桥中心小学 | 仁宗街办茨林村、官沟村、庄王村、土桥村、仁宗村、 玉川村、陈刘村。 |
35 | 仁宗中心小学 | 仁宗街办壕栗村、房岩村、刘坡村、黄湾村、任湾村、 张南帮村、芋坡村。 |
36 | 马额小学 | 马额街道、马额街办硷底村、马额村。 |
37 | 马额马家小学 | 马额街办马家村、庙张村。 |
38 | 马额宁家小学 | 马额街办宁家村、英里村 |
39 | 马额塚王小学 | 马额街办塚王村、南刘村。 |
40 | 马额吴家小学 | 马额街办吴家村、南王村、荣村。 |
41 | 徐杨尚寨小学 | 徐杨街办尚寨村、巨合村。 |
42 | 徐杨公义小学 | 徐杨街办公义村 |
43 | 徐杨屯刘小学 | 徐杨街办屯刘村、邓王村。 |
44 | 徐杨小学 | 徐杨街办徐杨村、奎杨村。 |
45 | 徐杨新华小学 | 徐杨街办新华村 |
46 | 小金中心小学 | 小金街办辖区 |
47 | 雨金初中 小学部 | 雨金街办粉刘村、西关村、东关村。 |
48 | 雨金小学 | 雨金街办雨金村 |
49 | 雨金胡门小学 | 雨金街办胡门村、任陈村、高韩村。 |
50 | 雨金照渠小学 | 雨金街办照渠村 |
51 | 雨金夏柳小学 | 雨金街办夏柳村 |
52 | 雨金北湃小学 | 雨金街办北湃村、新集村。 |
53 | 相桥小学 | 相桥街办相桥村、神东村、北孙村、南孙村、姚家村、朝阳村、宽容村。 |
54 | 相桥新李小学 | 相桥街办新李村、枣张村、铁王村、朝阳村。 |
55 | 相桥田市小学 | 相桥街办田市村、湾刘村、北刘村、庙王村。 |
56 | 相桥任家小学 | 相桥街办任家村 |
57 | 相桥八里小学 | 相桥街办八里村 |
58 | 相桥张八小学 | 相桥街办张八村、庙王村、宽容村。 |
59 | 西泉小学 | 西泉街办西泉村 |
60 | 西泉东赵小学 | 西泉街办东赵村、兴王村。 |
61 | 西泉桑园小学 | 西泉街办桑园村 |
62 | 西泉贾村小学 | 西泉街办贾村 |
63 | 西泉麦王小学 | 西泉街办麦王村 |
64 | 西泉宣孔小学 | 西泉街办宣孔村 |
65 | 西泉椿树小学 | 西泉街办椿树村、兴王村。 |
66 | 西泉魏庄小学 | 西泉街办魏庄村 |
67 | 西泉坡底小学 | 西泉街办坡底村 |
68 | 何寨小学 | 何寨街道,何寨街办庙柳村、董家村、樊曹村、皂盐村、河西村。 |
69 | 何寨马寨小学 | 何寨街办马寨村 |
70 | 何寨圣力寺 小学 | 何寨街办圣力寺村、季家村。 |
71 | 何寨孙家小学 | 何寨街办孙家村 |
72 | 何寨皂张小学 | 何寨街办皂盐村、河西村。 |
73 | 秦陵下和小学 | 秦陵街办下和村、王俭村、孙马村。 |
74 | 秦陵毛家小学 | 秦陵街办毛家村、芷王村。 |
75 | 秦陵小学 | 秦陵街办秦陵村、杨家村。 |
76 | 秦陵鱼池小学 | 秦陵街办鱼池村、孙马村。 |
77 | 秦陵上陈小学 | 秦陵街办上陈村 |
78 | 代王小学 | 代王街道,代王街办代王村、西柳村、岩王村、上邢村。 |
79 | 代王李河小学 | 代王街办李河村 |
80 | 代王门家小学 | 代王街办门家村 |
81 | 代王闫庙小学 | 代王街办北李村、宋家村。 |
82 | 代王斜杨小学 | 代王街办斜杨村 |
83 | 代王安沟小学 | 代王街办安沟村、姜源村。 |
84 | 代王纸李小学 | 代王街办纸李村、高寨村、白郭村、纪王村、房家村、 加黄村、银李村。 |
85 | 纸李初中 小学部 | 代王平丰街道、代王街办庞岩村、房家村、上邢村。 |
86 | 任留南屯小学 | 任留街办南屯村、西口村。 |
87 | 任留三王小学 | 任留街办三王村 |
88 | 任留韦家小学 | 任留街办韦家村、周花村。 |
89 | 任留小学 | 任留街办任留村、南湃村、潘杨村、垣头村、赵刘村。 |
90 | 新市走马小学 | 新市街办走马村、马庄村。 |
91 | 新市孙陈小学 | 新市街办孙陈村 |
92 | 新市小学 | 新市街道、新市街办高庙村。 |
93 | 新市焦范小学 | 新市街办焦范村 |
94 | 新市大刘小学 | 新市街办大刘村 |
95 | 新市郝邢小学 | 新市街办郝邢村 |
96 | 新市郭桥小学 | 新市街办郭桥村 |
97 | 新市南程小学 | 新市街办南程村 |
98 | 新市盐店小学 | 新市街办盐店村、马庄村。 |
99 | 交口权中小学 | 交口街办权中村、高铁村、郭阳村。 |
100 | 交口小学 | 交口街办交口村、营仁村。 |
101 | 交口念杨小学 | 交口街办念杨村 |
102 | 交口安屯小学 | 交口街办安屯村 |
103 | 交口孙赵小学 | 交口街办孙赵村 |
104 | 交口新民小学 | 交口街办新民村 |
105 | 栎阳小学 | 栎阳街道、东庙村。 |
106 | 栎阳胡张小学 | 栎阳街办胡张村、安李村。 |
107 | 栎阳朝邑小学 | 栎阳街办朝邑村、卷子村。 |
108 | 栎阳义和小学 | 栎阳街办义和村、齐家村。 |
109 | 栎阳瓦郑小学 | 栎阳街办瓦郑村、观高村。 |
110 | 栎阳南寨小学 | 栎阳街办南寨村 |
111 | 北田小学 | 北田街办街道、马陵村。 |
112 | 北田尖角小学 | 北田街办尖角村、原东渭阳。 |
113 | 北田滩王小学 | 北田街办滩王村、原东渭阳。 |
114 | 北田月掌小学 | 北田街办月掌村 |
115 | 北田温梁小学 | 北田街办温梁村、原增月村、原周闫村。 |
116 | 北田田严小学 | 北田街办田严村 |
117 | 北田西渭阳 小学 | 北田街办西渭阳村 |
118 | 铁炉小学 | 铁炉街办铁炉村、斜韩村、贾家村。 |
119 | 铁炉柏李小学 | 铁炉街办岩张村 |
120 | 铁炉柳家小学 | 铁炉街办柳家村 |
121 | 铁炉师家小学 | 铁炉街办南韩村 |
122 | 铁炉睢石小学 | 铁炉街办下刘村 |
123 | 穆寨中心小学 | 穆寨街办业池村、杨南湾村、南坡村、姚坡村、穆寨村。 |
124 | 东岳中心小学 | 穆寨街办三庙村、门岩村、西岳村、王湾村、东岳村。 |
125 | 西岳教学点 | 穆寨街办西岳村 |
126 | 油槐油街小学 | 油槐街办油街村、余家村、南李村、南张村、耿西村、 北凌村。 |
127 | 油槐槐李小学 | 油槐街办槐李村、南赵村、白家村。 |
128 | 油槐南杨小学 | 油槐街办南杨村、昌寨村、石家村、康贺村。 |
129 | 陕缝小学 | 标缝集团及秦陵街办杨家村、下和村、孙马村、鱼池村。 |
130 | 陕鼓小学 | 陕鼓集团,雷达厂,地质六队,代王街办山任村、桥王村、山孙村。 |
附件3
| 临潼区初中学区划分 | ||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区(服务范围) | |
1 | 骊山初中 | 文化路以南,会昌路以西,秦陵南路以南区域内的骊山街办居民子女。 | |
2 | 化工院中学 | 文化路以北,陇海铁路线以东,108国道以西区域,石油城小区、大城小院小区内的居民子女。 | |
3 | 秦陵初中 | 秦陵街办各小学,标缝集团子弟,城区108国道以东、会昌路以东,秦陵南路以北。 | |
4 | 陕西师大附中渭北中学 | 北田街办辖区范围内居民适龄子女,北田街道办事处单位职工子女,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管委会认定入驻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 |
5 | 斜口初中 | 斜口街办 | |
6 | 行者初中 | 行者街办、石油城小区、大城小院小区 | |
7 | 西泉初中 | 西泉街办 | |
8 | 代王初中 | 代王街办 | |
9 | 相桥初中 | 相桥街办 | |
10 | 新丰初中 | 新丰街办 | |
11 | 零口初中 | 零口街办 | |
12 | 何寨初中 | 何寨街办 | |
13 | 土桥初中 | 仁宗街办 | |
14 | 铁炉初中 | 铁炉街办、小金街办 | |
15 | 雨金九年制学校 | 雨金街办 | |
16 | 任留初中 | 任留街办 | |
17 | 栎阳初中 | 栎阳街办 | |
18 | 新市初中 | 新市街办 | |
19 | 徐杨初中 | 徐杨街办 | |
20 | 交口初中 | 交口街办 | |
21 | 油槐初中 | 油槐街办 | |
22 | 马额初中 | 马额街办、穆寨街办 | |
23 | 纸李九年制学校 | 代王街办纸李片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临潼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临潼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批准。
(二)划定学区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学生及其家长登录临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1),按照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实行户口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学区、学校登记。义务教育学区由区教育局确定。先安排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热点学校实行分类登记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1.临潼区户籍新生入学
(1)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进入小学就读。6月10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本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小学审核,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具有临潼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10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本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审核,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凡符合西安市外地户籍政策规定(见附件2)准入条件且在临潼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10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到临潼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东楼一层)审核,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凡不符合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审核。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审核。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学校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小学到临潼区砖房小学审核,初中分别到临潼区骊山初中、临潼区秦陵初中、临潼区化工院中学审核。6月16日-18日小学审核,6月10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初中审核,分类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农村学校审核: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校审核。6月10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审核,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遵照《陕西省残疾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适龄少年、儿童根据户口本上家庭住址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随班就读;适龄聋哑少年、儿童及智力残疾的少年、儿童到临潼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5.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6.其他群体入学
(1)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挂户、空户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本单位职工子女由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单位职工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4)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小学由骊山小学审核,初中由骊山初中审核。
(5)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6)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
(7)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8)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西安临潼华乐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临潼三维小学(普通小学)、西安市临潼区新市双语学校(普通小学)、西安市临潼区博睿小学(普通小学)。2021年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6月10日9:00—6月24日17:00,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按照西安市相关政策要求,我区民办小学原则上在临潼区内招生,我区小学学位有富余,各寄宿制民办小学经申请,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核准,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西安临潼华乐学校在西安市范围内招生。
各民办小学、西安临潼华乐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9日,临潼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西安临潼华乐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时间:6月11日8:00—6月25日18:00。
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6月26日12:00,临潼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西安市教育局公布西安临潼华乐学校初中部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6月27日9:00,临潼区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做到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临潼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西安市教育局公布西安临潼华乐学校初中部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政策要求,民办小学、西安临潼华乐学校补录仍为全西安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学校申请、临潼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6月28日18:00前,临潼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6月29日8:00-6月30日14:00,符合我区民办义务段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在网上进行补录报名。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6月30日14:00,临潼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7月1日—7月2日,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7月8日前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设立临潼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公地址:临潼区教师进修学校东楼一层,咨询电话:029-83982998,具体职责:认真解答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和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进行招生。继续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区教育局监察科负责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四)严格学籍管理。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
(五)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此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