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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小贴士: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哪些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发表于2018-09-01
标签: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所有权人 出租人 购买 承租人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古今中外立法对此都有相应规定。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哪些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权人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提供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规定,对于要出售的公有旧房,原住户拥有优先购买权。


4、原产权单位有房屋优先购买权


如果二手房的原产权属于单位,交易过程中就需要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才有效,买卖双方才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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