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违规筹措首付不给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7-02-04

    以后,利用不正常手段促销的房地产企业,将会被立即终止公积金贷款。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昨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加强公积金贷款前期审查,对借款人违规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或担保类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款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还会加强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公积金备案审查。对建审手续不齐的楼盘不予以公积金项目备案;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公积金贷款或停止楼盘公积金备案。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加强对借款人家庭在城六区内新购房屋首付资金来源审核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禁开发企业“假按揭”等虚假交易,变相融资,严禁投机炒房。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