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

主题:可恶的万象嘉诚把我们都欺骗了。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此贴!

发表于2012-12-17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万象嘉城的准业主,交了11000的认购金,本来开发商说是12月15号让去交首付。没想到,12月15日去交首付的时候,他们的售楼人员说原来我们认购的那个楼所在的地块被省政府收了,说是省政府要盖家属楼。然后说我们准业主的楼挪到了跟原先给安置回迁户的那块地上了,说以前的人人乐超市也挪了,挪到了秦汉大道南边的那块地了。

综上所述,有几点要提出:

第一,既然政府收了,那么就表名你锦鹏开发商之前就没有把这片地拿到手,那么既然你没有拿到手就敢让我们选房,这是属于欺诈行为。这样的开发商太可恨,之前给我们口头承诺的很多东西,现在一切都不存在了。

第二,把我们迁移到了原来安置区的地块,试想?本来安置区有三栋楼,现在又加进去三栋楼,那么容积率,绿化率,楼间距肯定都变了。那么还是我们之前选的那个房吗?而且开发商现在的说法是给我们免一年的物业费?计算一下,现在一平米1.2元,按照100平米计算,一年也就1000多块钱。我们缺这1000多吗?由此看来开发商一点诚意都没有。

第三,现在给说我,你们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给你们退款?我靠,说的轻松,我们为了选房付出了多少,有很多业主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北上广打工,回来一趟多不容易,选房的时候就已经跑了好几次了,需要给领导请假,需要坐火车,飞机,汽车等等,精力,时间,各种成本,现在他们说的轻松你们不同意就给你们退你们的11000,这是什么行为?

我想请问这些事情就没有政府管管吗?就由锦鹏置业公司为非作歹吗?赤裸裸的欺负购房者这个很弱势的群体!我们都是刚需。

发表于2012-12-18

讨说法!

发表于2012-12-18

维权!维权!

发表于2012-12-18

开发商都不把业主当回事啊

发表于2012-12-18

讨说法,讨说法

发表于2012-12-18

本来还认为这个楼盘不错,还有够买的意向,这样一说再考虑考吧

发表于2012-12-18

没天理了,太可恶了

发表于2012-12-18

讨回公道

发表于2012-12-18

大家在购房时一定要小心

发表于2012-12-18

维权到底

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