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

主题:早安林莊第一次维权【事件跟踪】

发表于2013-06-05

原作者 早安行者:【事件跟踪】早安林莊第一次维权

邻居们好:

首先说声抱歉,本人最近比较忙,所以消息的公布延后了一天。

201361日早安林莊进行了第一次维权行动,当天几十名业主对万景实业和景天物业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当天下午,物业公司刘经理承诺,周一会对几个问题给出我们答复。

3日晚上,本人与雷律师碰头洽谈,据雷律师反馈,刘经理已经将之前我们提出的几个问题答复给了他,在此做出罗列与整理。

 

    一、停车费,已经根据相关法规(详见群共享文档),调至4/次(每次为8小时),这还是按照一类露天停车场来计算的,请大家监督早安门口是否符合一类露天的硬件设施,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刘经理说,近日会将小区门口收费挂牌公示。

 

    二、对于报修的响应速度,目前非常慢。刘经理已向万景总部反馈,解决办法如下:已经调回先前的工程部吴部长,最近将挨家挨户解决所有工程质量问题。

 

三、房产证。房产证大证正在办理,具体情况闫经理出差回来后解答。

 

    四、向刘经理指出,垃圾清运费的收取违法,希望刘经理及时纠正。

据雷律师所述,此项目前违规收费,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出示市容管理部门的收费委托以及经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证(包括收费标准),如物业公司不能提供上述两样文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生活垃圾费”。

物业公司提供的收费依据是《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但是:首先,此费用的收费主体为城六区的市容管理部门。其次,此费用的收费对象为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含城中村村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

可见:1、物业公司无权私自收取此费用;2、长安区任何部门无权收取此费用。

附物价部门举报方式:

1、举报网址:http://www.spic.gov.cn/admin/pub_newschannel.asp?chid=100059

2、举报电话:12358

另外,早安林莊物业合同中约定:物业费实行包干制,在收取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自负盈亏,物业费本身就包含公共部分的清洁打扫、垃圾清理。言下之意是房屋私有部分各位业主自行打扫,垃圾出户后由物业负责打扫。

 

五、对方再次回避了1号楼楼顶万景实业四个字的问题,后续希望大家继续跟踪。

 

以上信息,希望大家邻里之间相互转告,并共同监督物业及开发商。

@4

 @5l@4@11 @9 @11@9@5xe"@0@1">@2 1 @2 ">@3 21600 pixelWidth">@6 1 2">@7 21600 pixelWidth">@8 21600 0">@10 21600 0">@10 26" type="#_x0000_t75">

——★早安林庄★业主群(宣)

 

201364

 

发表于2013-06-05
早安泡泡,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早安林莊第一次维权【事件跟踪】”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6-05

多谢泡泡发布~希望我们共同的家园越来越好~


发表于2013-06-06
早安泡泡,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早安林莊第一次维权【事件跟踪】”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6-06

泡泡 辛苦了 以后家园会越来越好滴

发表于2013-06-07

可以作为以后的一次宝贵经历 大家都很努力

发表于2013-06-0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6-07 09:06:42写道:原帖
可以作为以后的一次宝贵经历 大家都很努力

 恩呢 要谢谢泡泡 辛苦了

发表于2013-06-07
买房以后还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真烦心
发表于2013-06-07
引用:幽月光寒 在2013-06-07 09:09:24写道:原帖
买房以后还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
真烦心

 对哦  太奇葩了

发表于2013-06-07

奇葩事情就需要我们行动起来 以后我们会更有经验的

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