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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复地业主的看看能对咱们有所帮助不:西安市建委:城6区新建住宅今起实行分户验收全文!

发表于2010-08-12

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从今天开始,西安城六区内的新建住宅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施工、监理及物业等单位必须对每户住宅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业主在收房前可以查看有无“质量合格证”。

抽 验

难保百姓买上放心房

据市建委一位负责人介绍,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是抽样验收,不能对住宅工程进行“一户一验”。

目前验收合格的住宅工程仍有一些质量缺陷,对此百姓投诉不断。

当前实行的验收标准是单项工程验收30%,而业主买的可能是另外的70%。老百姓掏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买了套房,接到入住通知书后就收房,开发商也不发质量合格证,作为业主心理确实难以踏实。

 

开发商踢皮球业主难满意

目前大部分住宅工程项目在完工后已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但少数开发商只管售房,把房子卖出去之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推给物业公司,或推给施工单位,使出现的质量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子是向开发商买的,住宅工程整体虽然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但对于每一套出现质量问题的单元房来说,开发商仍是第一责任人。

在西安建设质量投诉办法中也明确规定,购房者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承担责任,而后再追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

出 路

“一户一验”势在必行

市建委工作人员表示,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大势所趋。

目前北京、重庆、沈阳、南京等多个城市相继实施了住宅分户验收,成效显著。

今年上半年开始,我市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在一些竣工项目中实施了分户验收,业主反响非常好,试点住宅因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大大减少,房屋的使用功能更加完善。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老百姓会更加明确质量责任主体,有利于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保 障

业主收房前注意查看“质保书”

据介绍,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等9大部分。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即开发商)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物业单位需分别签字。

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

顾虑

开发商多重身份

能否保证分户验收真实可靠

对于分户验收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对一些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许多业主对此叫好,但也心存顾虑,担心在分户验收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开发商是否会心甘情愿、态度积极地去实施。

据市建委一位负责人介绍,分户验收实际上就是把住宅单体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即各套住房,子单位工程符合条件,即可进行验收。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由建设单位在交房时给购买者发质量合格证,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第一责任人。

要推动分户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开发商就必须转换意识,提高认识,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把“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和“要干好”。

当前,在施行分户验收的过程中,确实发现部分责任单位认识不明确,态度不积极,或存在种种顾虑。

有的参建单位认为分户验收是画蛇添足,怕麻烦;有的参建单位认为实行分户验收,势必要增加建筑成本,导致房价上涨等。

该负责人表示,实行分户验收是属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对分部分项目的过程控制,是正常监控程序。作为既是组织者、实施者,又是第一责任人的开发商来说,应该以分户验收的实施为契机,大打“质量品牌效应”,树立良好口碑,提高工程质量,积极主动地去实施分户验收工作。

在此过程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未实施分户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使各方责任主体自觉地落实质量责任,更好地保证住宅工程质量。同时,我市将出台分户验收的新政策、新办法,用政策调控房屋质量监管,形成良性循环。

 

处罚

弄虚作假将纳入不良记录

从明年开始,全市各区县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都必须实行分户验收。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

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支招

收房要查“两书一表”

商品住宅归根结底是一种商品,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不可能人人成为验房专家,但在收房验房时,还是要多长个心眼,特别是要注意查看“两书一表”,免得被忽悠。

所谓的“两书一表”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据了解,《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

市民要注意,在实施了分户验收之后,《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又多了一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日后房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按约要求维修。

而《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内容,都是经报主管部门备案的。其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开发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可以追究其责任。

内容

注意九大方面

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质量;

(三)栏杆、护栏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进程

全国各省市推行情况

北京市:2006年1月1日起推行。据北京朝阳试点反馈,“一户一验”后半年仅发生一起投诉,17个月工程质量投诉趋零。

济南市:2006年6月6日,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了《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2007年5月1日实施。据悉,执行后住宅工程质量有所上升。

杭州市:2007年6月10日,杭州对所有未组织竣工验收的住宅施行分户验收。

成都市:2007年9月1日,实行住宅强制分户验收。

湖北省:2008年6月1日起,湖北省对住宅工程质量强制实行“分户验收”。

温州市:2008年12月1日起住宅质量实施分户验收。

广东省:2008年12月15日,在全省推行。

重庆市: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山东省:2010年6月规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须先进行分户验收。

发表于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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