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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强烈抗议新筑街道办少数人破坏西航花园骞柳小区安定局面的不法行为

发表于2013-02-23

      新筑街道办少数人公然篡改2012223日关于西航花园骞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资料,严重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规定。

      新筑街道办等少数人违反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把“指导”工作的基本精神冠以行政命令式的向西航花园骞柳小区业主委员会多次施加压力,出尔反尔,侵犯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权利,否定合法决策,越权组织业主委员会的主任选举,纵容分裂势力另立“中央”,破坏本小区来之不易的安静和谐局面。

      新筑街道办所选举的新主任早在20123月已因涉嫌索贿被业主委员会开除了委员资格,但新筑街道办不顾其恶劣影响,一而再,再而三的推其为主任,其背后的文章令人费解。

      新筑街道办等少数人破坏安静局面的不法行为,西航花园骞柳小区全体业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自主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表于2013-02-25

强烈抗议

发表于2013-02-25

楼主是不是学法律的啊,还有条条款款

发表于2013-02-25

确实是让人心里愤愤不平啊

发表于2013-02-25

业主的权益是这么的难以维护,希望早日解决

发表于2013-02-25

业主们要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发表于2013-02-25

楼主知道的太多了

发表于2013-02-25

一起维权吧

发表于2013-02-25

业主要联合起来维护自已的权益

发表于2013-02-25

这种要严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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