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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社保买了房能不能 ?西安市 政策详解

来源:房天下 2017-01-12 15:47:00

[摘要] “五年社保 ”和“购房 ”详细解读。

【房天下讯】据西部网热线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针对网友广泛提问的“西安 ”问题,西安市公安局官网已于2017年1月3日公布了 西安的新细则,对“五年社保 ”和“购房 ”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社保 :

持外省市常住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指在35周岁之前开始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市区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人应当与本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应在有效期内。

(三)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驻市城十区用人单位员工符合《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并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实际缴费满5年且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 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 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

为方便群众 ,在小区已具备 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 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 及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在35周岁之前开始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含35周岁)。将社会保险从外省市转入本市的,首次缴纳社保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

(六)随迁人员

户籍地无业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购房 :

(一)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 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 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二)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在本市依法注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

联系电话:

新城86752433;碑林86752079;莲湖86752868;灞桥86758103;未央86757844;雁塔86772126;高新86753982;沣东86774077;经开86757233;站前86753550(西广场所);航天86754515(秦宇所);长安86750725;临潼86758559;阎良86759615;浐灞83622056;高陵86759785;周至87156123;户县84825505;蓝田86758839

备注:文章转载自《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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