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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户籍证明: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 本地址应与房产一致(西安市城十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手续);
一、 迁入自然界项目内的(所需资料)
1、户籍证明: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 本地址应与房产一致(西安市城十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手续);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父母双方为外地 (非西安市城十区),满足外来务工人员要求。由浐灞相关 管理机构审核资料。
1、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应与浐灞生态区公办 内对应的楼盘一致),周至、蓝田、户县户籍业主需提供在浐灞生态区居住的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物业费交纳证明等);
3、务工证明:父母与浐灞生态区用人单位(在浐灞生态区注册)签订的半年以上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纳税证明;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 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 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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