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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 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 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为 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 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 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 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 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 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执照》 或 、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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