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老妇去农田收玉米踩到高压线 右脚烧伤被截肢

发表于2013-09-22

    又是一记警灯敲响了~老妇收玉米踩到高压线被截肢,这是谁的责任呢?目前这位可怜的老妇人还在医院里躺着,巨额医药费却无处可报

   日前,蓝田县汤峪镇薛庙村五组的老人韩孝侠准备去农田里收玉米时,不幸,途中右脚踩到了一根掉落在地的高压线,老人瞬间跌倒。老人的儿子周维军赶到后,发现母亲神志不清地坐在路边,右脚严重烧伤,母亲身旁几米远处有一根电线横在路上,电线有一段一米长的绝缘材料已被烧掉。

      9月15日,西安交大一附院重症医学科的重症监护室,韩孝侠右腿已被截肢,并且肾脏发生病变,功能已经丧失。老人的儿子说:“母亲现在肾脏功能丧失,每天靠机器进行透析,刚入院一天,的治疗费用就快两万元,我们去找镇供电所,镇供电所说,电到老人的高压线是属于专用线不归他们管,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又说被电击不属于治安和刑事案件,也没办法。”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还是要提醒大家,外出一定要远离那些危险的高压线等,防止发生类似踩高压线截肢的危险事件,到头医药费要被踢皮球

 

发表于2013-09-22

大家出门要小心啊

上一页|1|
/1页